廉政要闻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 “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

县纪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 县纪委:开展“访村寨、重监督 李书红到鲁础营回族开展“访 县纪委监察局开展春节走访慰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纪律审查
县环境保护局工作员刘瑜被“双开”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2-02 09:02:57   点击率:

近日,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工作员刘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刘瑜伪造公司印章,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其行为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冒用不同公司的名义,以围标的方式投标,其行为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损害到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情节严重,构成串通投标罪。2015年12月22日被兴义市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2016年1月,兴仁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瑜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12月,兴仁县环境保护局给予刘瑜开除公职处分。

上一篇:城北社区主任保安平受党内警告处分
下一篇:百德镇工勤人员文鑫被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