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管住“自己人” 严防“灯下黑”
来源: 作者:李娜 时间:2017-05-17 15:48:04 点击率:
今年来,县纪委狠抓自身作风建设,对委局干部作风实行常态化管理、纪律常态化强调,不断拧紧制度的“螺丝钉”,管住“自己人”,严防“灯下黑”。 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四个意识”落地生根,与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委局各室签订《兴仁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工作目标考核责任状》,从强化思想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出发,充分做到作为共产党人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决防止作风散漫、责任意识差、工作效率低和服务意识不强等不正之风的发生。 加强内部监督,建立长效机制,由办公室和干部监督室负责日常考核监督工作,对干部执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及时纠正。严格实行考勤登记和去向报告公示制度,要求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机关工作制度,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或是请事、病假要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严禁无故迟到、早退、缺勤等现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执纪监管,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程序,案管室对案件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案管室、审理室、纪检室三方协作,确保办案安全文明依纪依法。平时利用微信、QQ、信访举报等平台,拓宽线索收集渠道,通过制度明管和群众举报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问责、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严防“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