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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三重一兜底”确保如期实现减贫摘帽
来源:   作者:蒋泽勇   时间:2017-09-21 09:05:59   点击率: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着力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聚焦扶贫领域,紧盯扶贫项目资金,以“三重一兜底”举措,为全县脱贫攻坚减贫摘帽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日常督查。出台《兴仁县脱贫攻坚督查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日常督查主要按照“动态定标、压茬推进、适时通报、问责促效”总体要求,通过统筹纪检监察、督查、党建等力量,采取日常随机督查、不定期综合督查和电话访谈等开展督查,重点对干部作风、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专项工作任务落实、包保帮扶成效、群众满意度等开展督查,督查结果按按性质、程度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和问责细则。目前,正在通过电话抽查和组建督查组督查开展督查,已发通报

纪检监察系统督战。出台《兴仁县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督战方案》,明确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紧盯“四个硬仗”“十大攻坚战”落实情况,采取专项巡察、开展民生资金专项监察、“护民生、促脱贫”、“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等活动;扎实加大执纪力度,惩治“蝇贪村霸”等工作举措,按照“月调度”要求,及时查处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对“小官巨贪”、收受贿赂、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坚决做到“纪不留情、刀不留人”,同时,坚持“一案三查”。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在扶贫领域共立案63件,涉及科级干部1人,一般干部6人,金额52万元。

政治巡察。按照脱贫攻坚是最大的政治要求,出台《兴仁县关于聚焦脱贫攻坚深入开展政治巡察的意见》,明确巡察工作要求、队伍、任务和要求,重点对十大攻坚组涉及的扶贫办、财政局、交通局等17个部门和涉及深度贫困村的马马崖镇、百德镇、波阳镇及6个深度贫困村和52个贫困开展巡察;巡察主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等开展,同时,聚焦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对政治站位、组织建设、工作作风、承诺兑现和履职尽责情况。目前,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财政、审计、政法、信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3个巡察组老里旗村、猪槽箐村、杨柳井村、大湾村、田边村、米粮村6个深度贫困村以及6个贫困村所在的大山镇、波阳镇、马马崖镇3个镇和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科协3个单位开展政治巡察工作

强化结果运用,加大问责力度出台《兴仁县脱贫攻坚问责实施细则(暂行)》,对问责对象、原则、情形和方式等进行明确,对党组织问责主要突出工作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按期完成任务、是否弄虚作假和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等情形进行问责;对个人主要突出工作作风是否漂浮、工作职责是否到位、工作情况明不明底数清不清等进行问责。目前,对扶贫领域工作已进行问责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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