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安排,县委巡察组自2017年3月17日起,对县住建局、县供销社和县第二中学3个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住建局、县供销社和县第二中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乡科级干部;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此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对象以下情况: (一)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是否违反廉洁纪律,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是否违反组织纪律,存在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是否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反映一般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也属巡察组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为加强巡查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保证巡查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巡查组在巡查期间设立巡查工作意见箱、公开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进行监督。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窗口、开通短信手机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巡察组 巡察单位 巡察组地址 举报电话 第一巡察组 县供销社 县供销社四楼 17385964541 第二巡察组 第二中学 第二中学躬行楼一楼办公室 17384197542 第三巡察组 县住建局 县住建局五楼 17385905743
根据巡察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兴仁县委巡察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